
如果你要问,在美国留学期间,从外交官到一个穷学生,给我留下的最痛苦的记忆是什么,那就是衣服惹的祸了。为了用有限的钱支付高昂的学费,我必须从曼哈顿繁华的42街搬到华盛顿DC一个贼都不敢去的地方居住。昔日的好友小夏,此时已在底特律的某大公司就职,某日,她一身入时的打扮,专程到我的住处来看我。
第二天清早,我们准备乘BUS各奔东西。在候车亭,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个身着跑鞋、T恤,身高约一米九左右的黑人男子,便嘱咐小夏:“你要小心点,这里不是很安全,那个人可不像是来坐车的。”话音未落,他冲过来拦住我们喊到:“Give me your money(给我钱)!” 外交官的素养让我急中生智:“I don誸 speak English(我不会说英语)。”那黑人先是一怔:“Oh, really(噢,真的)。”这时,小夏却用流利的美语说:“Here誷 some change(我有点零钱)。” 于是,那黑人男子扬起粗壮的手臂,一手把零钱打掉了:“No, give me all your money(我要所有的钱)!”说话间,他一下子拉住了小夏的白色羊皮坤包的带子抢夺起来。我见状不对,夺路而跑,去叫警察,边跑边回头喊:“小夏,你快把钱给他吧。” 小夏不知吃错了什么药,像胡兰子在敌人的铡刀前一样英勇,死死抓住包不放,还高声回应我说:“沈宏,没关系,他没有枪。”后果自然就可想而知了。
当我和警察赶到的时候,那黑人男子已逃之夭夭,小夏却一付惨相,包被抢走了,包里的2000美金自然损失殆尽。面对所发生的一切,黑人警察的冷漠成为我一生中一次痛苦的定格,他冲着小夏不无揶揄地说:“来这个地方,你这身打扮,像没钱的吗?”听了他的话,我下意识地又看了看小夏:鼻梁上被打了一拳,白色的连衣裙溅上了斑斑的血迹。而我的一条牛仔裤加一件T恤衫准备去餐馆打工的衣着,却避免了一场劫难。
多年后,当我们再回首往事,则把它当作了一个笑话,不同的穿着,同样的时间地点,却有着不同的遭遇。对于以“衣”随俗的理解,自然深刻了许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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