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下文章一大抄,天下衣装也一大抄。别看每每有这个或那个最佳衣着排行榜,归根求源,你总能从其他地方找到最佳着装女星的灵感出处。
有几个女明星在拍照时没模仿过梦露或者赫本的姿态?又有多少明星在平时的穿衣打扮上抄袭的是Kate Moss抑或Lindsay Lohan?再不就是把大牌全套搬到自己的身上,让自己像个橱窗模特。
最大区别是,抄袭水平有优有劣:水平高的,被推上神坛,被膜拜为当代的Fashion Icon;抄得差的,也不得不被晾到前台,并且专为她们创造了一个新单词:时尚牺牲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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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弄巧成拙时尚牺牲品
Fashion Victim(时尚的牺牲品)是指那些每天打开衣橱都要感叹衣服少一件、能为时尚付出一切的人。我们熟知Victoria Beckham就只在乎她那时时寸缕不乱的头发和永远光鲜却略带沉重的时装,其实她即使披着被子出来我们也相信那是条最贵的被子。与贝嫂形影不离的闺蜜“阿汤嫂”也是一样,学完这个学那个,却从来不管这些衣服适不适合自己,时尚在她身上只有“死气沉沉”四字可以形容。“赫敏”Emma Watson虽然没那么沉重,可凡她出现,必定如专卖店中的橱窗模特一般,全身Chanel。Emma,你才17岁,不必让自己这么早就展示37岁般女人的成熟吧?!
贝嫂,你只披件浴袍出席活动吗?你的优点全被掩盖起来了。如果是其他人,一定会被认为是把自己的浴袍穿出来了,但正因为是贝嫂,我们必须相信它是件大牌。但,如果不翻翻衣领子,谁会认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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